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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務與強積金
資料已核對 · 2026-08-14強積金提取資格

強積金提取計算機:65 歲、提早退休、永久離港

先揀 65 歲、提早退休、永久離港或小額結餘,再初步核對資格,並提示返港或再就業後的供款安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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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取條件

你想先核對哪一個提取理由?

60 歲
HK$ 800,000
我目前有打算再次受僱或自僱

提取資格

符合資格

HK$800,000

預計可一筆過提取約 HK$800,000

年齡階段

60 至 64 歲

就業狀況

沒有工作

60 至 64 歲提早退休檢查

已年滿 60 歲
已停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
目前無意再次受僱或自僱

這只是初步自查;正式申請仍須由受託人核對法定聲明、證明文件及該理由是否適用。

資格說明:你符合本頁列出的提早退休基本條件

再就業安排:若情況其後改變,未滿 65 歲並受僱滿 60 日、成為臨時僱員或重新自僱,一般須重新參加強積金。

認識 65 歲、提早退休、永久離港與小額結餘提取

強制性公積金(MPF)是香港打工仔退休儲蓄的重要一環,但很多人對於幾時可以提取、提取後再工作或返港會否影響供款仍然一知半解。最常見的路線是 65 歲一般退休、60 至 64 歲提早退休、永久離開香港,以及單一計劃小額結餘;每一項的聲明、證明和日後限制都不同。

提早退休聲明表示申請時沒有再次受僱或自僱的意圖。若情況其後改變,法例並不禁止重新工作;但未滿 65 歲並受僱滿 60 日或成為臨時僱員時,僱主一般須重新安排參加強積金,重新自僱亦須按規定參加計劃。年滿 65 歲後則不再屬強制性供款對象,但仍可按計劃條款作自願供款。

HK FinBox 的強積金提取計算機,讓你先揀 65 歲/提早退休、永久離港、小額結餘或其他法定理由,再按年齡、就業狀況、離港意向或計劃數目做初步自查,並顯示再就業或返港後的供款提示。計算機純前端運算,無需提交個人資料。

實用貼士方面,提取強積金前應先評估退休後的現金流需要。若 60 歲便提取全部結餘,資金可能因通脹或投資失利而更快耗盡。部分人會選擇分期提取或將部分資金滾存投資。此外,若曾以「永久離開香港」為由提取,未來可能影響再次以相同理由申請,建議向強積金受託人確認詳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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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狀態

強積金提取規則截至 2026 年 8 月 14 日核對

最後核對2026-08-14
法規/官方基礎

一般退休、提早退休、永久離港、小額結餘、分期提取及再就業供款說明按積金局公開資料處理。

規劃假設

年齡、累算權益、就業狀況、離港意向及計劃數目由使用者提供;結果只作申請前自查。

未計入項目

不核實法定聲明、外地居留證明、過往提取、個別帳戶、所需文件或受託人程序。

最近更新

2026-08-14:加入永久離港、小額結餘及其他法定理由分流,並保留 60/65 歲提早退休檢查。

參考資料

常見問題

幾歲可以提取強積金?

一般退休提取年齡是 65 歲;若年滿 60 歲並符合提早退休的停止工作及法定聲明條件,可申請一筆過或分期提取。

60 歲提取後再工作會怎樣?

若情況改變而重新工作,法例並不禁止;但未滿 65 歲並受僱滿 60 日或成為臨時僱員時,僱主一般須重新安排參加強積金,自僱人士亦須按規定參加。

65 歲後繼續工作需要供強積金嗎?

年滿 65 歲後,僱主的強制性供款責任已終止,但你可選擇繼續自願供款。

60 歲提早退休要符合甚麼條件?

申請人須年滿 60 歲、已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,並作出法定聲明,表示沒有再次受僱或自僱的意圖。其他提早提取理由另有條件。

計算機會考慮就業狀況嗎?

會。計算機會根據年齡、目前就業狀況及再次工作意向,作初步資格判斷並顯示相關供款提示。

永久離港提取後可不可以再返香港?

可以再返港工作,僱主仍須按規定安排參加強積金。但永久離港這個提款理由只可使用一次,回港後新累積的強積金不能再用同一理由提取。

小額結餘可否提早提取?

只在一個強積金計劃持有不多於 HK$5,000、距離最後供款至少十二個月,並聲明無意再次受僱或自僱時,才可能用小額結餘理由申請。

值得再試的一個情境

把 60/65 歲前後分開,先保留未來一至兩年生活費,再比較一筆過與分期提取。

分清香港退休年齡與 MPF 門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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